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各高校、省属普通中专学校、省高水平中职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加快和扩大新时代教育对外开放的意见》,充分利用国(境)外资源,不断拓宽出国(境)留学渠道,鼓励各单位根据队伍建设和学科发展需要,以单位公派形式选派人员赴国(境)外留学,根据国家留学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关于加强江西省教育系统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江西省教育系统单位公派出国(境)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pdf
江西省教育厅
2022年12月28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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