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县印发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办法-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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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吉安县教体局             发布时间:2021-12-06             
  •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作业管理,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近日,吉安县教体局印发《吉安县义务教育阶段作业管理办法(试行)》。《办法》分“统筹管理作业”“建立作业公示制度”“提高作业设计质量”“实行作业负面清单管理”四个章节,共十九条。

    在统筹管理作业上,办法明确,校长是学校作业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求各校要建立教务处、年级组(学科组)、班主任三级作业统筹管理机制,合理调控作业结构和作业总量,确保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

    在作业公示上,办法要求,各校要建立作业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班级、学科、作业内容、平均完成时长等,作业经教导处审核后于每天放学前在学校公示栏、微信公众号或官网上公示,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在提高作业设计质量上,办法要求,要体现出层次性,鼓励布置弹性作业和个性化作业,强化探究性、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学校每月要开展一次作业教学研究活动,加强优质作业资源研发和选用,建立优质作业资源库,推动优质作业资源共建共享。  

    在作业批改上,办法要求,教师批改作业要工整规范,反馈要靶向精准及时,全面分析学情,及时查漏补缺,做到讲必练、练必阅,阅必评、错必纠。严禁要求学生自批自改作业。

    在负面清单管理中,办法提出“五不”,即:作业安排不随意、作业批改不敷衍、作业批改不推诿、作业监管不缺位、课外培训不留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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