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对公办在职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职“零容忍”-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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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贵溪对公办在职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职“零容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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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贵溪市教体局             发布时间:2019-06-03             
  •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贵溪市教育体育局在今年4月中旬下发了《关于开展贵溪市公办在职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严禁公办在职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职。

    通知下发后,贵溪各级各类学校按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通过学校和教师个人自查和受理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梳理了全体人员工作关系、工资发放、在岗在位情况,做到不漏人、不漏项、不隐瞒、不作假。

    自查自纠结束后贵溪市教体局公办在职教师到民办学校兼职专项核查组对各学校开展的专项摸底排查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对自查上报的教师及学校进行政策宣传,明确秋季教师支教意见,对自查不力的学校进行约谈提醒。

    秋季开学后贵溪市教体局专项整治工作组将通过查阅课表、工资发放表、会议记录本、现场蹲点、走访座谈等形式,深入学校全面核查整治。同时公布举报电话0701-3325468。对2019年秋季违规聘用公办在职教师的民办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所有考核评优资格,全市通报,对学校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停拨《贵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规定的当年教师补助资金。

    对2019年秋季违规到民办学校兼职的公办在职教师,停发工资,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不合格,降低岗位等级,所在学校要取消其年终所有奖励和评优资格,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评聘,三年内不得晋升工资;对取得“名教师”、“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的违规教师,按授予权限取消其相应的荣誉称号。

    编辑:卢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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