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百问百答——横向项目结余资金是否可以用于出资入股企业用于成果转化?-江西省教育厅
  • 首页 > 专题专栏 > 2024年 > 推进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 政策文件
  •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百问百答——横向项目结余资金是否可以用于出资入股企业用于成果转化?

    【 字体大小:
    来源:江西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4-08-05             
  •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相关精神,我省可探索开展支持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出资方式可包括允许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的发明人(团队)可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经学校审批同意,采取“现金入股+技术入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或者经学校同意,允许成果完成人(团队)以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按“同股同价”方式收购单位持有的“技术股”等。

  •  
    本网站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
    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隐私声明   使用帮助
    严禁复制、镜像。备案序号:赣ICP备05005890号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127号   网站标识码:3600000016
    邮箱:sjytbgs@jxedu.gov.cn   电话:0791-96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