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关于深入推进全面创新改革工作的相关精神,我省可探索开展支持横向项目结余经费出资成果转化。出资方式可包括允许高校院所及研发机构的发明人(团队)可将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出资科技成果转化,经学校审批同意,采取“现金入股+技术入股”方式转化科技成果。或者经学校同意,允许成果完成人(团队)以横向科研项目结余经费按“同股同价”方式收购单位持有的“技术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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