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院所的正职领导及所属单位中担任法人代表的正职领导,任职前因成果转化获得的股权奖励,任职后应及时转让(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逾期未转让的,任期内限制交易,在不担任上述职务一年后解除限制。
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厅字〔2016〕35号第五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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