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百问百答——江西省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的工作流程是什么?-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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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百问百答——江西省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的工作流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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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西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4-06-20             
  • 试点单位在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之前,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应向单位申请并提交成果转化实施方案,由其单独或与其他单位共同实施该项科技成果转化,试点单位进行审批并在单位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日。试点单位应与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签署书面协议,约定成果的收益分配、知识产权维持费用及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人变动的处理方式等事项。

    依据:《关于印发<关于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赣科发政字〔2021〕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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