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百问百答——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具体分配比例是多少?-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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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百问百答——科技成果转化收入的具体分配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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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西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24-06-17             
  • 科技成果完成单位未规定、也未与科技人员约定奖励和报酬的方式和数额的,按照下列标准对完成、转化职务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1)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2)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十的比例;

    (3)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三至五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百分之五的比例。

    依据:《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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