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产教融合 ,促进教育链 、人才链与产业链 、创新链有 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 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 、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改革部署 ,在全 国统筹开展产教融合型城市 、行业 、企业建设试点 , 制定本实 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为指导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 中、三中全会精神 , 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 坚持新发展理念 , 坚持发展是第 一要务 、人才是第一资源 、创新是第一动力 , 把深化产教融合 改革作为推进人力人才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战略性任务 , 以制度创新为目标 ,平台建设为抓手 , 推动建立城市为节点 、 行业为支点、企业为重点的改革推进机制 ,促进教育和产业体 系人才 、智力 、技术 、资本 、管理等资源要素集聚融合 、优势 互补 ,打造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 二 )试点原则
统筹部署、协调推进 。坚持政府主导 , 发挥市场作用 , 形
成各方协同共进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城市综合承载改革功能, 以城市试点为基础 , 突出城企校联动 , 统筹开展行业 、企业试 点。
优化布局、区域协作。根据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 综合考虑区域发展水平 , 重点支持有建设基础 、改革意愿 、带 动效应的城市开展试点 。承担试点任务的东部地区城市 , 要围 绕打赢脱贫攻坚战 , 开展结对帮扶和对 口支援 , 带动中西部地 区发展。
问题导向、改革先行 。集中力量破除体制障碍、领域界限、 政策壁垒,下力气打通改革落地的“最后一公里” 。下好改革“先 手棋” ,健全制度供给和体制机制 , 重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推动实现全要素深度融合。
有序推进、力求实效 。坚持实事求是 、扶优扶强 , 根据条 件成熟程度 , 分期开展建设试点 , 不搞平衡照顾 , 防止形成政 策洼地 。坚持因地因业制宜 ,促进建设试点与经济结构调整 、 产业转型升级紧密结合 , 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 、效率变革 、 动力变革。
二、试点目标
通过 5 年左右的努力,试点布局建设 50个左右产教融合型 城市 ,在试点城市及其所在省域内打造形成一批区域特色鲜明 的产教融合型行业 ,在全国建设培育 1 万家以上的产教融合型 企业 ,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制度和组合式激励政策体系。
通过试点 , 在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上为全国提供可复 制借鉴的经验 ,建立健全行业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和高等教 育校企合作育人 、协同创新的体制机制 , 推动产业需求更好融 入人才培养过程 , 构建服务支撑产业重大需求的技术技能人才 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体系 , 形成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 、 良性互 动的发展格局 , 基本解决人才供需重大结构性矛盾 ,教育对经 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服务贡献显著增强。
三、试点对象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对象包括:
(一)产教融合型城市。从 2019 年起,在部分省、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试点建设首批 20 个左右产教融合型城 市 。适时启动第二批试点 ,将改革向全国推开 。试点城市应具 有较强的经济产业基础支撑和相对集聚的教育人才资源 ,具有 推进改革的强烈意愿 , 推出扎实有效的改革举措 ,发挥先行示 范引领作用 , 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 。 除计划单列市外 ,试点 城市由省级政府推荐 , 直辖市推荐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试 点核心区 。面向区域协调发展战略 , 统筹试点城市布局 , 中西 部地区确定试点城市要适当考虑欠发达地区实际需求。
( 二 )产教融合型行业 。省级政府在推动试点城市全面深 化产教融合改革基础上 , 依托区域优势主导产业或特色产业集 群 , 推进重点行业 、重点领域深化产教融合 , 强化行业主管部 门和行业组织在产教融合改革中的协调推动和公共服务职能,
打造一批引领产教融合改革的标杆行业。
( 三 )产教融合型企业 。积极建设培育一批深度参与产教 融合 、校企合作,在职业院校(含技工 院校)、高等学校办学和 深化改革中发挥重要主体作用 ,在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 业人才培养质量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产教融合型企业。
四、试点任务
在深化产教融合改革中 , 充分发挥试点城市承载 、试点行 业聚合 、试点企业主体作用 , 结合深化国家职业教育改革 , 重 点聚焦以下方面先行先试。
(一) 完善产教融合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 。健全产教融合 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联动规划机制 。在城市规划建设 、产业园 区开发、重大项目布局中,充分考虑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求, 将产教融合发展作为基础性要求融入相关政策 , 同步提出可操 作的支持方式 、配套措施和项目安排 。有条件的地方要以新发 展理念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园区。大力调整优化职业教育布局 , 推进资源向产业和人口集聚区集中 。开展东部对口西部 、城市 支援农村的职业教育扶贫 , 推动农村贫困地区学生到城市优质 职业院校就学。
( 二 )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改革 。将培育工匠 精神作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重要内容 。 以生产性实训为关键环 节 ,探索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新模式 。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 深度开展校企协同育人改革 ,推进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企业联
盟 、与行业联合 、 同园区联结 ,在技术类专业全面推行现代学 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重点推动企业通过校企合作等方式构 建规范化的技术课程 、实习实训和技能评价标准体系 ,提升承 担专业技能教学和实习实训能力 ,提高企业职工教育培训覆盖 水平和质量 , 推动技术技能人才企业实训制度化。推动大企业 参与职业教育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办学 , 明显提高规模以上 工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比例 。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动 态调整机制 ,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 、服务创新链的学科专业体 系 。推动高等学校和企业面向产业技术重大需求开展人才培养 和协同创新 ,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比重。
( 三 )降低校企双方合作的制度性交易成本 。重点解决校 企合作信息不对称、对接合作不顺畅、评价导向不一致等突出 问题 。探索建设区域性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 ,促进校企各类 需求精准对接 。 常态化 、制度化组织各类产教对接活动 , 推动 院校向企业购买技术课程和实训教学服务 ,建立产业导师特设 岗位 , 推动院校专任教师到企业定期实践锻炼制度化 ,促进校 企人才双向交流 。推进行业龙头企业牵头 ,联合职业院校 、高 等学校组建实体化运作的产教融合集团(联盟),搭建行业科研 创新 、成果转化 、信息对接 、教育服务平台 , 聚合带动各类中 小企业参与。探索校企共建产教融合科技园区 、众创空间 、 中 试基地 , 面向小微企业开放服务 。建设校企合作示范项目库。
( 四 )创新产教融合重大平台载体建设 。创新实训基地建
设和运行模式 ,试点城市要按照统筹布局规划 、校企共建共享 原则建设一批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 、专业化产教融合实 训基地 。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要更多依托企业建设 ,优先满足现 代农业、先进制造业 、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家政、养老 、健康、 旅游 、托育等社会服务产业人才需求 。面向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重点领域 , 推动“双一流”建设等高校 、地方政府 、行业企业共 建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 协同开展关键核心技术人才培养 、科技 创新和学科专业建设 , 打通基础研究 、应用开发 、成果转移和 产业化链条。
(五)探索产教融合深度发展体制机制创新 。健全以企业 为重要主导、高校为重要支撑、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中心 任务的高等教育产教融合创新机制 。完善现代学校和企业治理 制度 , 积极推动双方资源 、人员、技术 、管理 、文化全方位融 合 。 围绕生产性实训 、技术研发 、检验检测关键环节 , 推动校 企依法合资、合作设立实体化机构 ,实现市场化 、专业化运作。
各地可在指导开展城市试点基础上 , 结合实际对省域内推 开产教融合型行业 、企业试点的具体任务做出规定 , 制定建设 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具体措施。省级政府要统筹资源配置 , 将承担试点任务 、推进改革成效作为项目布局和投资安排的重 要因素,积极加大投入,形成激励试点的政策导向和改革推力。 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试点的中央企业 、全国性特大型 民营企业 , 组织实施工作由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会同有关
部门负责。
五、试点支持政策
(一) 落实组合投融资和财政等政策激励 。 中央预算内投 资支持试点城市自主规划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 优先布局建 设产教融合创新平台 , 对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和试点城市予以 动态奖励 。完善政府投资 、企业投资 、债券融资 、开发性金融 等组合投融资和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对重大项目跟进协调服务, 吸引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以购买服务 、委托管理 、合作 共建等方式 , 支持企业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或举办职业院校 。试 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投资 ,按规定投资额30%的比 例抵免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试点企业深化产 教融合取得显著成效的,按规定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目录, 并给予“ 金融+财政+土地+信用 ” 的组合式激励 。全面落实社 会力量举办教育可适用的各项财税 、投资 、金融 、用地、价格 优惠政策 , 形成清单向全社会发布。
( 二 )强化产业和教育政策牵引 。鼓励制造业企业为新增 先进产能和新上技术改造项目配套建设实训设施 , 加快培养产 业技术技能人才 。允许符合条件的试点企业在岗职工以工学交 替等方式接受高等职业教育 , 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校企共招 、联 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 。 以完善“双一流 ”建设评价为先导 , 探索建立体现产教融合发展导向的教育评价体系 , 支持各类院 校积极服务 、深度融入区域和产业发展 , 推进产教融合创新。
对成效明显的地方和高校在招生计划安排 、建设项目投资 、学 位(专业) 点设置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六、试点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务院国资委等负 责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的政策统筹 、协调推进 。省级政府及 相关部门做好区域内建设试点组织实施工作 。试点城市要坚持 党委领导 、政府主导 , 落实主体责任 ,将试点任务分解到位 、 落实到事、责任到人。
( 二 )健全协调机制 。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建立工作协 调机制 ,定期研究工作 、及时解决问题 。省级人才工作领导小 组将深化产教融合改革纳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考核评 价重要内容。试点城市要编制改革问题清单 、政策清单 ,逐 一 落实。
( 三 )强化总结推广 。试点城市通过深化改革探索出的经 验办法 ,特别是建设产教融合型企业有效措施 , 应及时向省级 政府有关部门报送 ,在省域内复制推广 。具有重大示范效应的 改革举措 , 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按程序报批 ,在全国 复制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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