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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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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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办)             发布时间:2023-02-27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安排,为做好我省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推荐和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关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信息。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该项目申请选拔的宣传工作,及时在单位的公共信息平台发布项目选派信息。

    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按规定程序和办法申请。

    三、4月10日-4月30日进行网上报名,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四、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网上报名与提交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请。申请人须在项目规定的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平台进行报名,并按照《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五、申请人须符合所申请项目的类别条件。

    六、申请人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2023年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预计6月公布录取结果,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邀请函中的邀请开始时间应在2023年7月至2024年12月(留学资格有效期截止时间)之间。

    各位申请人联系邀请函时,请注意查阅国家留学网更新公布的“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csc.edu.cn/article/2472)相关要求,以免影响申请或派出。关于邀请函的其它具体要求请认真查阅项目专栏。

    七、申请人须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的相关要求。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

    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八、推荐单位应对申请人的政治信念、道德品行、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对上述内容逐项做出认定;对申请人出国留学提出明确考核要求,并出具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单位推荐意见须手写,不得打印,否则不予受理。

    九、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为全省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机构,受理全省范围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南昌大学自行受理),提供有关咨询服务,并按时受理申请。

    各推荐单位要认真做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充分利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资源为本单位培养高层次骨干人才。

    请于2023年4月27日16:00前将单位推荐公函、申请表和其它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一份报送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联系人:江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王楚君,联系电话:0791-86756235,邮寄地址: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906室。)


    附件:申请材料目录及顺序.doc



    江西省教育厅

    2023年2月23日


    (此文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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