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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语言文字工作与教材处(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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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拟订语言文字工作中长期规划和管理办法;指导学校及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负责语言文字信息处理中语言文字的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对其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普通话和规范汉字培训测试工作;承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牵头负责教材宏观管理工作,组织、协调相关处室制定完善全省大中小学教材管理制度、实施办法,推进教材信息化建设。
负责人:张婵
联系电话:0791-86765199
办公时间:9:00-12:00 13:30-17:30(法定工作日)
办公地点:南昌市红谷滩区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18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