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设机构-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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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的决定;研究制定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  
    二、讨论决定全省教育系统改革、发展、党的建设以及其他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  
    三、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以及学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高等学校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稳定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省中小学德育工作研究会。  
    四、协助省委管理高校校级领导干部,抓好高校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推进教育系统干部制度改革,制定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领导省社会力量举办学校党委。  
    六、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指导高等学校纪检工作。  
    七、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党的知识分子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党的统战工作。
    八、指导全省教育系统工会、团委、妇委会等群众团体的有关工作。
    九、负责管理省委教育工委和省教育厅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干部。  
    十、承办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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