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艺术类投档有何规则?-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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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2.艺术类投档有何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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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4-02-22             
  • 答:(1)提前本科批次(单志愿)。包括采用艺术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以及戏曲类专业等,按单志愿投档录取。投档时,将填报志愿且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提供给院校,由院校根据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2)本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包括采用省统考成绩作为专业成绩录取的专业,按平行志愿投档。投档时,对专业统考成绩本科上线、文化成绩对应专业类本科上线的考生,将其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分科类、不分首选科目从高到低统一排序,依据“院校专业组”志愿,按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

    综合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等科类(方向),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专业成绩/300×750×50%。

    表(导)演类(戏剧影视导演)、播音与主持类,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70%+专业成绩/300×750×30%。

    (3)提前高职(专科)批次(单志愿)投档。包括经批准列入本批次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时,将专业及文化成绩均达到高职(专科)相关专业类分数线、填报了相关高校志愿的考生档案全部投出,由高校依据学校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

    (4)高职(专科)批次(平行志愿)投档。包括所有未列入提前高职(专科)录取的高职(专科)专业。投档规则同本科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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