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招生高校须按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编制在赣招生计划。除组织省际联考的戏曲类专业和少数经批准组织校考的专业不编制分省计划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须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我省艺术类招生计划不区分历史、物理科目组,综合考虑科类、省统考与校考等因素,采用“院校专业组”模式分类编制。招生高校有关专业若有选科要求或对于考试主科(如器乐主项、声乐主项等)、培养方向(如唱法、器种、舞种等)有要求的专业,原则上应单设“院校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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