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高考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以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向报名所在地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复检。复检工作由当地教育考试中心指定体检医院进行。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对复检结果仍有异议的考生,须到当地教育考试中心申请终检。没有按当地教育考试中心要求参加体检或进行复检的考生,不得直接申请终检。身高、体重、视力、色觉、血压等五个项目不在终检医院安排终检,对于这五个项目体检结论有异议的考生,按复检申请流程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作为相应项目的最终体检结果。江西省人民医院为我省普通高考终检医院,负责对有异议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经批准终检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江西省人民医院终检。终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 |
![]() |
|
| 本网站由江西省教育厅主办 | ||
| 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 隐私声明 使用帮助 | ||
| 严禁复制、镜像。备案序号:赣ICP备05005890号 | ||
赣公网安备 36010802000127号 网站标识码:3600000016 |
||
| 邮箱:sjytbgs@jxedu.gov.cn 电话:0791-9636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