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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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4-01-17             
  •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优化服务意识,拓宽公开渠道,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推动全省教育高质量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规定,江西省教育厅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江西省教育厅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动态更新规范文件,集中公开2023年度教育厅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清理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在江西省教育厅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和江西省教育厅微信公众号以图文形式对6件政策文件进行宣传解读,举办2场相关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直播,通过江西省教育厅视频号制作推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政策、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高考高招等政策解读类短视频30余条;三是加强社会公众参与,通过省教育厅门户网站集中、规范公开江西省教育厅2023年度4项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年办理“我向省长建言”99件,行政服务窗口许可事项3641件,江西教育网网上咨询平台共收到咨询59094条,总回复率为100%;四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行政许可、财政预结算、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等信息,2023年我厅承办60件省人大代表建议及143件省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严格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转办、会商、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程序规范,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85件,其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24件、不予公开9件、不予处理4件、无法提供21件,其他27件,全部按时办结,没有因办理依申请公开导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修订发布《江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管理制度(试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内容,严格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严格落实信息“一事一审”“先审查、后公开”和“分级负责、严格把关”的原则,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及审核流程,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做好网站IPv6全面改造工作,搭建“一网三平台”的信息公开高地,形成“上下贯通、内外联通,委厅统筹、一体推进”的教育融媒体建设工作格局,确保群众能够第一时间获取厅政务信息。全年江西教育网及子网站信息总阅读量1.67亿次;发布微信图文1776条,总阅读量9927.6万,164条10w+,粉丝数1068.5万;发布微博2302条,总阅读量1335万,粉丝数12.7万;发布短视频401条,85条10W+,总浏览量2435万;江西教育融媒体采编一体化平台发布1321篇。10余个新媒体平台运行规范有序,不断提高传播力、服务力和互动力,得到社会公众的一致认可。在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发布的江西省政府系统优秀微信公众号排名中,2023年上半年获省直部门第3名,2023年下半年获省直部门第1名。

    (五)监督保障方面。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厅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调度,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对标抓好整改落实,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被责任追究的情况。2023年成立舆情专班,持续加强对政策发布及实施情况的舆情监测,对招生考试等社会关注度高的事件建立专项监测保障,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相关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主动回应存在的共性问题,助力政策完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作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5

    3

    4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4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13.21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5

    0

    0

    0

    0

    0

    8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9

    0

    0

    0

    0

    0

    9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

    0

    0

    0

    0

    0

    1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7

    0

    0

    0

    0

    0

    27

    (七)总计

    85

    0

    0

    0

    0

    0

    8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多样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关联解读不够深入、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配置较少导致更新不及时等问题。2024年,我厅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压实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公开责任。紧紧围绕我省新时代政务公开的目标要求,对照全国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优化网站栏目设计,拓宽公开渠道及形式,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采用文字解读、图表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等解读形式,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干部信息公开能力培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和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补齐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及时主动公开各类应公开的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规范,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收费要求和标准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执行。全年我厅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的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江西省教育厅办公室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赣江南大道2888号,邮编:330038,电话:0791-86765788,邮箱:sjytbgs@jxedu.gov.cn)。江西省教育厅网站网址为:http://jyt.jiangxi.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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