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制度(试行)-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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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省教育厅             发布时间:2022-04-22             
  • 为加强对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促进工作的原则。

    二、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监督考核内容包括: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情况;

    (二)制作或获取应公开信息的情况;

    (三)对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的情况;

    (四)办理并答复依申请公开的情况;

    (五)完成领导交办的与信息公开有关的工作情况。

    四、考核方法包括日常检查、年终考核。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考核结果,纳入厅绩效管理考核工作实施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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