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向社会开放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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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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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教高〔2015〕14号)有关要求,推动全省高校图书馆应开放尽开放,能开放尽开放,大力丰富服务内容与方式,致力实现共建、共知、共享,为我省文化服务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推进全省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高校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试点。基础较好的南昌大学、江西师范大学、江西农业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华东交通大学、江西理工大学、南昌航空大学、井冈山大学、江西中医药大学、江西科技学院、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等11个高校图书情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高校图工委”)常务图书馆,要积极开展面向社会开放试点,结合本校实际,因馆制宜、因地制宜,在不挤占学校教学科研资源的前提下,有条件逐步向社会公众开放。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结合学校实际、体现学校特色,积极稳妥面向公众开放的新格局。

    二、加快数字图书馆平台建设。要继续争取省财政支持,根据各校办学特色和优势,分类打造图书文献信息资源库,加快“江西省高校数字图书馆”平台建设,扩大全省高校数字化馆藏资源。加快“江西省高校数字图书馆”移动端开发,打造方便快捷的移动阅读服务平台,更好实现电子图书资源的对外开放。

    三、完善校际图书资源共建共享机制。依托江西高校图工委,进一步开展研究、参谋、咨询、培训,推动校际图书馆的协作,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范围。发挥江西高校图书馆联盟的作用,推动全省高校图书馆传统文献和数字资源的整合,实现校际间图书资源共享、信息互通。

    四、面向地方和行业提供专业化服务。要结合本校学科专业特点,主动对接地方和行业发展需求,有针对性地提供专业、学科的信息咨询服务,积极开展产业、行业的发展咨询服务,架起产学硏用的桥梁和纽带。

    五、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公益性活动。要以图书馆为平台,主动接纳社会组织参观学习,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活动,积极开展读书公益活动,举办论坛讲座,联合开展公益文化活动,大力推动全省全民阅读和终身学习蔚成风气。

    六、主动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加强与文化部门的沟通,积极融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图书馆、高校及专科图书馆等不同机构体系图书馆的资源整合,实现各馆资源互补、互惠共享,共同推进面向社会开放服务。

    请各高校就以上有关事项和要求,尽快明确落实的时间节点,并将图书馆面向社会开放的时间、范围、活动形式及相关实施方案,于2019年5月30日前报送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汇总后向社会公布。联系人:王允,电话:0791-86765167,邮箱:jxgjc@qq.com。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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