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规范师德师风行为-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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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新干县教育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0-01-08             
  • 近日,新干县教体局出台《学校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学校教职工违反16种行为之一者,属师德师风不良行为,将由该县教体局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直接责任和有关人员的连带责任。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了责任追究的办法和种类。对学校教职工直接问责设定为3个层次,即:情节较轻者、情节严重者、情节恶劣者,分别进行不同的处理;同时,学校教职工受到师德师风直接责任追究处理的,还分别追究学校学科组、备课组、年级组、教研组、村小以及处室负责人,学校分管领导,学校主要领导等有关方面的人员的连带责任。责任追究将采取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书面告诫、调整或调离工作岗位、党纪政纪处分等强有力的手段,以规范学校师德师风行为,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编辑:卢坤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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