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规定了奖励比例不低于5%,没有没有规定奖励比例的上限,可以结合单位整体情况自主设立。
(2)营业利润需要结合实际情况,由单位财务人员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给予核算。
(3)从实施转化成功后,出具第一张销售发票的时间开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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