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优秀案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6             

【 字体大小:

                         

省语委各委员单位,各设区市教育局、语委,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深入挖掘各地、相关行业系统和高校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等方面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根据国家语委印发的《国家语委关于征集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优秀案例的通知》(国语函〔2021〕5号)的要求,省语委决定开展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优秀案例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意义

总结交流和宣传各地、各行业系统和高校语言文字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相互借鉴学习,以案例示范建设,以传播展示成果,进一步宣传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为举办第24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营造良好氛围。

二、征集条件

1.在当地或所在行业系统内有较大影响,在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开展语言文字服务以及语言文化交流合作等方面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品牌效应。

2.持续开展活动,实施时间在3届以上(含3届)。

3.具有完备的工作机制、健全的制度、稳定的团队、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

4.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对社会公众具有宣传带动、正面引导作用,符合我国国情及社会需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具备可借鉴、可推广价值。

三、做好推荐工作

各单位填写《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优秀案例推荐申报表》(附件1),并随表提供视频或PPT介绍。视频要求高清1920×1080 MP4格式,时长3-6分钟,大小不超过2GB,所用字体建议为方正字体,或为其他授权字体。PPT介绍要求以图片展示为主,突出活动成果和影响力,图片分辨率建议1M以上。

请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前将加盖公章的推荐表PDF版、推荐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推荐案例视频或PPT文件发送至邮箱544399375@qq.com。

四、有关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履行把关推荐责任。要注重选树典型,突出特色优势,确保各项数据和信息真实、准确。要注重加强宣传,在推荐、征集过程中,结合实际,创新方式,全面深入展示各地、各行业和高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状况,营造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省教育厅语言文字工作处  余义兵

联系电话:0791-86765299、15618794020

联系邮箱:544399375@qq.com

联系地址:江西教育发展大厦(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

 

附件:

关于征集语言文化品牌活动优秀案例的通知.docx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7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