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教育厅教学教材研究室(简称∶教研室)
1.承担并指导全省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研究工作。指导全省教研队伍建设工作。
2.组织并指导各级教研部门和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各学科的教研活动。
3.负责全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业务指导,推动落实基础教育国家课程标准。
4.承担全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的培育和推广工作。负责省级教研课题的管理和评审工作。
5.承担并指导全省基础教育教学评价研究工作,开展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
6.承担全省中小学学科作业设计、考试命题的指导工作,受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承担相关考试命题工作。
7.研究开发基础教育教学资源,指导教研信息化工作。组织编写中小学地方教材及配套教学用书。
8.承担全省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组织开展基础教育教学名师示范引领活动。
9.组织开展国际、国内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合作和学术交流。
10.完成委厅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