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教育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区始终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部署,积极申报创建国家县域普及普惠县,创新工作思路,加大教育投入,稳步推进小区配套园整治、无证幼儿园治理等学前教育工作,构建起以公办园为主、普惠性民办园为重要组成部分的学前教育供给体系,全区学前教育供求矛盾明显缓解,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切实提升。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区共有幼儿园25所,在园幼儿5066名,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105.9%,公办幼儿园学位占比达8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100%。
二、政府工作推进主要做法
(一)强化人员政策保障
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牵头领导,成立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多次牵头召开调度会推进会,建立健全多部门参与的学前教育安全联防联控机制,各相关部门(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和单位职责,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问题整改事项按照“清单化、责任化”进行关联单位责任分工、部署,部门联动协作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为强化人员保障,从各公办园所抽调骨干教师迅速成立普及普惠迎检专班小组;针对县域普及普惠迎检工作。
出台系列区级学前教育发展政策。2024年针对县域普及普惠迎检工作,转变工作思路,列出工作计划、迎检工作日历,出台区级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研究出台了《赣州蓉江新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办法》《赣州蓉江新区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赣州蓉江新区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赣州蓉江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及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等一系列学前教育发展政策。细化了县域存在的问题,将问题和任务进行分解,做出针对性强的方案,如《赣州蓉江新区民办幼儿园扶持及管理的若干措施》《赣州蓉江新区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赣州蓉江新区保育员技能技巧提升方案》《赣州蓉江新区持其他学科教师资格证人员转岗培训方案》等,逐步落实到位。
(二)逐步核实数据,摸清学校底数
为更好地做好我区2024县域普及普惠督迎检工作,借此机会,我区派出专班人员按照普及普惠督导评估预设迎检的板块分工,深入全区幼儿园全面了解园所情况、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等内容,重点查看“三个面积”、教师持证上岗、教职工配备、全员缴纳五险一金、教师工资待遇等五项关键指标,对摸排情况一日一记录,一周一汇总。
根据我区园实际存在的问题,派出区社管局、乡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督分局等多家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全区三所民办园进行普及普惠五大核心指标排查,下发督办函,责令、指导幼儿园提出切实可行的落实整改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
(三)拉网式整顿关停无证园、公开化监管民办园
为进一步规范民办幼儿园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电〔2020〕17号)文件精神,全区开展了看护点及无证幼儿园集中整治工作。
2020年,我区有无证幼儿园33所,在园幼儿2041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36.19%。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赣州市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办电〔2020〕17号)“准入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建设一批”工作思路,我区协调推进,出台了《赣州蓉江新区无证幼儿园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区领导定期调度,协调治理难点。组成联合检查小组,开展联合检查,进行分析研判,全面推进整治工作。截至2023年12月,全区依法关停33所无证园,3所年检不合格幼儿园,并对停办幼儿园的幼儿进行平稳分流、有序过渡,全区无证园全部关停。
我区依法出台了《赣州蓉江新区民办幼儿园申办审批办法》,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明确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确保我区无新增非法园;强化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坚持民办幼儿园的年检制度,由区社管局制定民办教育机构年检实施办法,每年对幼儿园办学行为及办学条件等进行检查评估,年检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向社会公布,加强对民办园监管和指导,重审批、轻管理的状况得到改变。
(四)细化工作方案,实行“一园一策”
区社管局对我区当前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形势和任务进行了分析,对可能存在的痛点、堵点问题进行了梳理,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制定了工作方案,形成“一园一策”。同时遴选了一所各方面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潭东贝贝幼儿园)进行“一园一策”示范点改造。从办园理念、目标定位、管理模式到环境创设、保教常规等进行全方面帮扶,提升民办园创评自信心,以点带面深入推进全区普及普惠工作发展。
(五)科学布点,建立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
我区积极推进公办园在建项目和城镇小区配套园回收工作,统筹考虑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无证园治理需求,增设区域内乡镇学前教育网点布局,不断拓宽乡村学前教育资源供给。2021年以来,全区积极推进征地拆迁,筹措资金支持新建蓉江新区第一保育院(市保育院蓉江院区)、第三保育院(青少年活动中心幼儿园分园)、第四保育院、第五保育院、第六保育院等5所公办幼儿园,新增公办园学位1980个。其中,第四保育院(潭东中心幼儿园)、第五保育院(蓉江花园二区)分别位于需推进无证幼儿园治理的潭东镇、潭口镇,有效扩增了乡镇的公办幼儿园学位,为更多幼儿提供了公办教育资源,缓解了“入公办园难问题”。
2023年秋季区第七保育院开园,新增学位450个;2024年区第八保育院开园,新增学位540个,对潭东镇龙井小学附属班进行改造幼儿厕所、添置保教设备等,开设2个教学班,新增学位60个;2025年秋季区第九保育院将投入使用,新增学位360个。2023—2025年合计新增学位1410个,大幅地提升了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扩充了学前教育学位。
我区认真落实《江西省城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出台了《赣州蓉江新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及管理使用办法》,完善配套教育设施接收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统筹协调,确保小区配套幼儿园在住宅总规模完成之前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目前,我区已回收区温馨家园鸿园、温馨家园和园、蓉江花园小区、坪路康居小区、水岸康居小区、金色春城、和谐家园、富力现代城、启迪清启水木园、嘉福新天地等小区配套园,2024年准备回收龙湖天镜、保利堂悦、星洲萃苑等小区配套园。
(六)保障财政投入到位
我区积极落实企事业单位、部队、高校、街道、村集体办幼儿园财政补助政策,赣南师范大学附属蓉江幼儿园(蓉江新区第二保育院)系我区与赣南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幼儿园,每年我区会按合作协议进行相关财政补助;我县积极落实稳定长效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区社管局出台了《赣州蓉江新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扶持办法(修订)》,印发了《赣州蓉江新区民办幼儿园扶持及管理的若干措施》,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200元/生/年标准进行补助,用于改善普惠性民办园办园条件、提高教师待遇等方面的支出;为减轻幼儿园财政负担,我区对幼儿园临聘人员实行1000元/月/人、每年按11个月的标准进行补助,并将公办幼儿园保洁、安保、食堂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在同级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
落实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公办幼儿园用人备案数教师在薪酬待遇、岗位设置、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其他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确保幼儿园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
(七)家校社共育,保教质量有保障
我区公办园教师总数251人,其中在编教师40人,备案制教师211人,近3年来我区通过省招、优秀教师选聘、定向师范等方式共招聘教师108名教师,各幼儿园均严格按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落实“两教一保”配备要求,配齐配足各类幼儿园教职工,对于持其他学段教师,也进行了全区学前教育岗前培训获得任资资格,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教师资格证上岗制度。
为利用区域高校资源,创建高质量优质园,我区积极推进与赣南师范大学合作办学,赣南师范大学附属蓉江幼儿园(赣州蓉江新区第二保育院)开办三年以来,获得了社会及群众的高度认可;同时我区第八保育院与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院正在对接合作办园事宜,高位推动,盘活区域高校资源,创建高质量学前教育。
我区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文件精神,始终本着“以幼儿为本”的理念,坚持以游戏作为基本活动,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促进幼儿在游戏和生活中学习与发展,通过自查、督查杜绝小学化现象。
我区落实校家社协同共育理念,探索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协同共育模式,组建由家教专家、优秀家长代表、社区志愿者等人员构成的家庭教育讲师团,通过开设微课、沙龙、家园夜话等形式,就“科学幼小衔接”“习惯养成”等家长关注话题进行科学理念的宣传,实现家校社共育方式多元化。
从“有园上”到“上好园”,从“一位难求”到“家门口的放心园”,蓉江新区学前教育正一步一个台阶,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为目标持续努力,深入推进学前教育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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