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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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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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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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省管技工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重要回信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9〕8号)文件精神,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持续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推动形成各学段有机链接的创新创业教育链条,发展和培养创新创业后备人才,根据全国赛事工作安排,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全国大赛选拔赛定于2019年4月至8月举办。为了做好我省高教、“青年红色筑梦之旅”(以下简称“红旅”)、职教及萌芽四个版块的赛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敢为人先放飞青春梦 勇立潮头建功新时代

    二、目的与任务

    以赛促学,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大赛旨在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鼓励广大青年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把激昂的青春梦融入伟大的中国梦,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的有为人才。

    以赛促教,探索素质教育新途径。把大赛作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重要抓手,引导各地各高校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开展课程体系、教学方法、教师能力、管理制度等方面的综合改革。以大赛为牵引,带动职业教育、基础教育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以赛促创,搭建成果转化新平台。推动赛事成果转化和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新业态形成,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努力形成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新局面。

    三、组织机构

    本次大赛由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农业农村厅、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扶贫办公室、共青团江西省委员会、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江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主办,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承办,中国建设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教育传媒集团、江西教育电视台、江西省高等院校科技开发办公室、江西中医药大学协办。

    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由省教育厅厅长叶仁荪担任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

    大赛设立评审专家导师团,由大赛组委会邀请社会投资机构、行业企业、大学科技园、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

    各学校(各设区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校(本设区市)赛事的组织实施、项目评审和推荐等工作。

    四、参赛项目要求

    1.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各赛道参赛项目类型详见附件)。

    2.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3.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已获投资(或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参赛项目,在全国总决赛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4.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以上各类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

    5.历届省级获奖但未在全国大赛获得金奖和银奖的项目(含主赛道以及其他赛道)也可报名参赛,如比赛成绩排名靠前可推荐至全国参赛,不再颁发相同层次及以下的省级荣誉

    6.各学校(各设区市教育局)负责审核参赛对象资格。

    五、比赛赛制

    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为高教版块、“红旅”版块、职教版块和萌芽版块,每个版块详细安排见附件中各版块工作方案。省赛不单独设立国际赛道,国际赛道由国赛组委会或国赛合作办赛伙伴进行初赛、网络复赛和现场总决赛。

    大赛采用初赛、复赛、决赛三级赛制。

    1.高教、“红旅”、职教版块初赛由各学校负责组织,复赛由各学校按照大赛组委会确定的配额择优遴选推荐项目(市属中职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择优推荐)。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学校报名团队数、校赛组织情况和历届全国大赛获奖情况、评审专家意见等因素分配名额。高教版块每所高校入选全国总决赛团队项目总数不超过4个,“红旅”版块、职教版块每所学校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2个。

    2.萌芽版块初赛由各普通高中负责组织,复赛由设区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决赛全省统一组织,大赛组委会将综合考虑各设区市参赛中学数、复赛组织情况等因素分配名额。萌芽版块每所中学入选全国总决赛项目各不超过2个。

    全省共产生115个团队入围省级现场总决赛(其中高教版块35个、“红旅”版块20个、职教版块30个、萌芽版块30个)。

    六、赛程安排

    1.参赛报名(4月1日-6月20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http://jy.jxedu.gov.cn进行报名。

    2.初赛(4月-6月)。初赛的比赛环节、评审方式等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各学校登录http://jy.jxedu.gov.cn进行报名信息的查看和管理。校级账号由大赛组委会进行创建、分配及管理。

    (1)职教版块中市属中职学校由各学校自行选拔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市级选拔,具体完成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

    (2)萌芽版块由各普通中学自行选拔并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的复赛,具体完成时间由各设区市教育局确定。

    3.复赛(6月-7月)。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省级复赛项目进行评审。每个版块具体分配名额见对应工作方案。

    4.决赛(8月23日-27日)。省级决赛在江西中医药大学举行,决出金银奖、冠亚季军奖。冠亚季军奖项,由高教版块得分前2名、“红旅”及职教版块得分第1名同台角逐,每所院校限入选一个项目,如有重复根据得分高低保留一项。

    七、大赛奖励

    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和各类单项奖;另设先进集体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导师奖(各版块奖励设置见附件)。

    八、工作要求

    1.各学校(设区市教育等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坚持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积极推进本校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不断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厚植“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土壤,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人才智力支撑。

    2.省直管县(市)辖区的学校参赛由所在设区市教育局统筹安排。

    3.本次大赛各学校所有参赛项目都必须在大赛官网报名,各学校(各设区市教育局)需指派一名工作联系人报大赛组委会备案,并加入大赛工作QQ群(群号:282707216),便于赛事工作沟通及交流。

    4.大赛有关事宜,可与大赛组委会办公室(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安光0791-88557652 程晓玲0791-88513124

    附件:1.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版块方案

    2.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

    3.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版块方案

    4.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版块方案

    江西省教育厅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西省扶贫办公室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江西省委员会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江西省中华职业教育社

    2019年5月7日


    附件

    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萌芽版块方案.docx

    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教版块方案.docx

    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方案.docx

    第五届江西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职教版块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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